(一)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在国家医保局颁发《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之前,我国采用“病案首页”数据作为 DRG 分组数据来源。病案首页数据在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具体情况,通过对病案首页中所有的数据元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定义等做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主要诊断、其他诊断、主要手术和操作、其他手术和操作等重要诊疗项目进行了规范化的要求,为病案首页数据标准化奠定了基础,是 DRG 分组结果客观、真实、可靠的必要保证。 对病案首页数据进行标准化,需要采用一些标准化的方法。参照目前比较公认的国标 GB/T 18391《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中所提供的方法,进行数据字典的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中的要求,对“病案首页”所需的信息进行需求分析、信息分类、信息抽象、提取数据元、确定数据类型、定义数据元属性等每个阶段的建设,最终形成“病案首页数据”。 在研制 DRG 时,使用了各地医院《出院病例病案首页》和医疗保险结算清单。精准的分组结果,依赖于病案首页各个数据项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标准化,特别是与 DRG 分组相关的各项诊疗项目数据。 通过病案首页中的主要诊断、手术和操作,准确反映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方式的复杂程度;通过年龄、出生体重(新生儿病例)、其他诊断等变量来反映病例的个体特征差异。数据字典中各数据元定义和描述的具体内容,大多属于医学专业范畴,参照了相关的医学术语和分类标准,以及相关的其他专业领域的国家、行业标准。 2019 年,根据国家医保局信息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业务标准小组对国内各统筹地区医保结算清单、住院病案首页以及财政部 2019 年《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精神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遵循“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基本原则,融合现行各个版本的优点,编制了全新的《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涵盖了 DRG 所需的病案首页中的指标内容、参保患者住院结算信息以及财政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的收费分类等。 2020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发〔2019〕55 号)有关要求,制定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要求北京、天津共 8 个试点城市试行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 2021 年 7 月国家医保局在听取和汇总 8 个试点城市医保结算清单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对《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进行了修订,并下发了《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医保办发〔2021〕34 号),要求全国“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医保结算清单的落地使用,做好基础信息质量控制,提高数据管理能力”。 随着《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的全面使用,DRG 分组的数据将完全来源于《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
